泸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主任科员李再虎违反组织纪律,不如实向单位报告个人去向,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;违反廉洁纪律,经商办企业,从事营利活动。
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等相关规定,经市纪委常委会、市监委委员会议研究,并报中共泸水市委批准,决定给予李再虎开除党籍处分和开除公职处分。